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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某诉陈某服务合同纠纷,案件胜诉后,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以及诉前财产保全费由被告陈某负担,该种情况下能否向法院申请退还财产保全费呢?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7-03 23:26:06点击:

相关规定
一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(2022修正)
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,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,人民法院应当退还,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,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。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,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。

二、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
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:
(一) 案件受理费;
(二) 申请费;

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,应当交纳申请费:
(二) 申请保全措施;

第三十八条 ……本办法第十条第(二)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,申请人提起诉讼的,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。

三、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》
第三条 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《办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。对原告胜诉的案件,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,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,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,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。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强制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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